在學習如何定義類的過程中,無論是顯式創建類的構造方法,還是向類中添加實例方法,都要求將self參數作為方法的第一個參數。例如,定義如下Dog類:
classDog:
def__init__(self):
print("正在執行構造方法")
#定義一個jump()實例方法
defjump(self):
print("正在執行jump方法")
python要求,類方法(構造方法和實例方法)中至少要包含一個參數,但并沒有規定此參數的名稱(完全可以叫任意參數名),之所以將類方法的第一個參數命名為self,只是Python程序員約定俗成的一種習慣,這會使程序具有更好的可讀性。
也就是說,同一個類可以產生多個對象,當某個對象調用類方法時,該對象會把自身的引用作為第一個參數自動傳給該方法,換句話說,Python會自動綁定類方法的第一個參數指向調用該方法的對象。如此,Python解釋器就能知道到底要操作哪個對象的方法了。對于構造方法來說,self參數(第一個參數)代表該構造方法正在初始化的對象。
因此,程序在調用實例方法和構造方法時,不需要為第一個參數傳值。例如,更改前面的Dog類,如下所示:
classDog:
def__init__(self):
print(self,"在調用構造方法")
#定義一個jump()方法
defjump(self):
print(self,"正在執行jump方法")
#定義一個run()方法,run()方法需要借助jump()方法
defrun(self):
print(self,"正在執行run方法")
#使用self參數引用調用run()方法的對象
self.jump()
dog1=Dog()
dog1.run()
dog2=Dog()
dog2.run()
以上內容為大家介紹了python培訓之如何理解Python中的self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,如果想要了解更多Python相關知識,請關注IT培訓機構:千鋒教育。